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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年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指导“年夜饭”预订

 

临近除夕,各大酒店、餐馆“年夜饭”预订火爆。连日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区域内提供“年夜饭”就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实地检查和指导“年夜饭”合同签订,提前防范“年夜饭”消费纠纷。

在潞邑街道的一家餐馆内,大红色“年夜饭火热预订中”宣传海报在大堂内十分醒目。餐馆负责人向执法人员介绍了店内“年夜饭”的订餐情况,执法人员看到订餐表上不同套餐的订单都收取了一定比例的定金,通过计算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定金收取比例不应超过总价款20%的比例要求,但该餐馆的“年夜饭”预订仅停留在口头,没有签订详尽的书面合同。

执法人员取出《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向餐馆负责人详细介绍需要提前约定的各项细节,逐一确定了消费者的用餐时间、就餐位置、菜品以及价格费用、违约责任等信息,并将双方的约定内容和权利义务都落在纸面上。“虽然合同只是示范文本,但我们还是通过上门宣传,面对面讲解合同中每一项条款,让店家能主动接受合同、用好合同。既考虑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又体现了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应有尊重。”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二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年夜饭”订餐时要注意挑选信誉好、证照齐全、硬件设施及卫生条件较好的商家。网上预订的最好也要到实地进行察看,还要明确合同约定的细节。尽量详细约定好订餐的价格、用餐时间、菜品名称、房间及用餐人数、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年夜饭打折、降低、附赠等消费促销活动,优惠范围、时间和条件都要明确。最后,要与商家签订书面订餐合同,与商家立契为凭,并且要求在合同上盖上商家的合同章。

□本报记者 周美玉 通讯员 柏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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