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市属公园蛇年吉祥物“灵宝”亮相
北京高速公路首座超级充电站投用
北京试点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
上接第1版
北京发布“科技服务业14条”
北京燃气集团去年为264万居民用户安装安全型配件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年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试点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

 

本报讯 (记者 盛丽)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结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实际,创新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以下简称“直付房租”)业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支持力度。

根据《通知》要求,“直付房租”业务是指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其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方式。政策发布前,缴存人需先缴纳房租,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法实现随用随提;住房出租机构希望增加租金收缴渠道,保障租金收缴率。政策发布后,公积金中心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付给住房出租机构,缴存人无需先交房租,切实减轻租房成本;住房出租机构可实现租金及时收取,减轻现金流压力。

整体而言,“直付房租”业务通过联通住房出租机构平台,实现缴存人租房、公积金提取,“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办结”。

具体而言,公积金中心通过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数据互联,自动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无需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即可“零材料”申请。通过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平台端发起,页面自动交互跳转,即可完成签订合同、租赁备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一站办理。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无需缴存人逐月发起申请,公积金中心在每月租金账单应付日前一日,将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到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最高全额抵扣,有力促进住房消费。

目前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住房出租机构有3家,《通知》发布后,首批“直付房租”业务试点住房出租机构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试点房屋类型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商品房租赁住房3类。

后续,公积金中心将与其他住房出租机构持续对接,加强数据互联互通,符合业务标准后,陆续推广实施,持续加大公积金对租房消费支持力度。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