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北京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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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推进北京市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 尽快落实门诊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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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年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娟委员:
推进北京市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 尽快落实门诊康复服务

 

本报讯 (记者 宗晓畅)2023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41号)。该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门诊和社区医疗康复,充分发挥基层康复的积极作用,将工伤康复协议管理由住院康复向门诊和社区康复延伸,并将符合规定的门诊和社区康复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市政协委员,北京华江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研发副总裁、工会主席鲁娟建议,推进北京市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尽快落实门诊康复服务。

鲁娟委员认为,目前,本市在工伤康复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要集中在住院康复领域。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伤职工康复需求的日益增长,门诊和社区康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本市在工伤门诊和社区康复方面的衔接还没有施行,相关政策措施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对此,鲁娟委员建议,首先,应推动工伤门诊和社区康复落地。本市应明确工伤门诊和社区康复在工伤康复体系中的功能定位,能够形成一个从医院到社区、从住院治疗到门诊和居家康复的无缝衔接、全方位覆盖的工伤康复服务体系,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个性化的康复服务,促进其身体功能恢复。第二,制定工伤门诊和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和标准。加强医院、门诊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使工伤职工在不同康复阶段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康复服务。同时,加强康复效果评估和结果应用,根据康复效果评估工伤结果,确定工伤职工的康复期限、康复费用支付标准等。第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大工伤康复政策宣传力度,探索康复服务人员培训和教育的具体措施,从而有效地提高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对工伤门诊和社区康复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提升康复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工伤康复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本报记者 曹立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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