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用锅炉加热自来水充当天然“温泉水”,北京某文化娱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记者近日获悉,2024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联合重拳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协同查办了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一批案件。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部分典型案例。其中,2024年5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对某服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商标权利人现场辨认,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裤子上使用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上述商品系从河北省某服饰批发中心购进,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启动京津冀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固定保全证据,查证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温泉”进行虚假宣传案。2023年9月,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某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锅炉加热自来水充当天然“温泉水”,但其与天津、上海某公司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平台网站上发布“全部都是来自地下2300米”“采自地下深层1800米”“泉眼水常年保持60摄氏度”等“温泉水”宣传内容,经天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协查,确认当事人构成对其“温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