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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联合发布元旦春节期间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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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联合发布元旦春节期间消费提示

 

为确保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安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节日消费提示。

明白理性消费 节日期间,商家的促销活动较多,面对“优惠、买一送一、清仓、返券”等促销打折活动诱惑,应保持头脑清醒,冷静选择、货比三家。选购商品时应详细查看产品说明书、销售授权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明;要看清弄懂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有效时限等内容。

严防消费陷阱 节日期间,消费者在吃、住、行、游、乐、娱等消费活动时,警惕商家虚假承诺等“忽悠”陷阱。应充分了解商家的信誉和经营状况,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签订书面合同,载明收费标准、服务项目、退款规则等重要内容。发现商家违反合同约定,及时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避免产生个人经济财产损失。

倡导节约消费 新春佳节,走亲访友、家庭聚餐,应积极倡导节约、共同拒绝浪费。倡导选购包装简约适度、绿色低碳产品;自觉抵制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过度包装的礼盒商品;拒绝购买所谓“特供”“专供”“内供”酒品;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点餐、适量取食,如有剩余打包带走,做勤俭节约的消费者。

依法依规维权 妥善留存消费凭证,如合同、发票、付款记录等。如因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广告等问题产生消费纠纷,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节日市场食品等生活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加大对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营造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 周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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