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存在不同理解。农某一、凌某、农某二、农某三、农某四诉农某五法定继承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户主死亡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其遗产,不发生继承问题,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享有承包权益。
妥善解决继承纠纷,需要重视调解工作,并善于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秦某某与程某英等继承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参与纠纷处理全过程,提前介入、指导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综治中心协力促成当事人矛盾的化解,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之后当事人还将遗产捐赠给村委会,最终用于修缮道路、惠及友邻。既解法结,又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