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11月1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有关情况。教育部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并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幼儿园聘用教职工须进行背景查询。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指出,颁布学前教育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下一步,教育部将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部将继续推动各地落实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法定要求,适应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规划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巩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一方面保障普惠性资源有效供给,优化资源布局,增加人口流入地区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公办资源,加强人口流动变化较大地区入园供需监测,确保有效满足需求的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优化班额和生师比,改善办园条件,实现更高水平资源优化配置。”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教育部将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大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