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调解仲裁工作举措,通过打造“调解型”“解纷型”“创新型”仲裁,增强工作主动性,强化调解仲裁工作效能。
“调解型”仲裁即建立案件调解分析机制,每个案件配备2名案件分析调解员,研究调解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通过“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四调”机制,提高仲裁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经统计,今年成功调解争议案件1547件,调解率为72.56%。
“解纷型”仲裁即在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员采取1对N包企的形式,担任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源头治理机制,提供“一对一”法律法规宣传及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对突发和预警监测的矛盾纠纷及早介入、迅速处置。目前,已在33户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配备35名劳动关系协调员。
“创新型”仲裁即以速裁快办为目标,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重大项目、重点人群领域案件畅通绿色通道,提供农速裁、法律援助等特色服务,优化审理流程、减少庭审时长、缩减审理时限、精简文书篇幅,设立“怀仲暖‘薪’”一站式咨询窗口,提供法律帮助和仲裁指引。
□本报记者 崔欣 通讯员 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