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
在高中阶段,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至3档。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学生资助体系,在范围上实现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投入上各级财政优先保障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在制度上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时动态调整国家资助标准,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国家资助水平。2023年,全国共资助各学段学生1.6亿人次,资助金额共计3111亿元,其中全国财政投入2161亿元,约占资助总金额的69%,有力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顺利入学、安心求学,激励他们学有所成、全面发展。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渠道和分担方式共同承担。三部门将督促各地统筹安排资金,及时下达预算,对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