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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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 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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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 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来临之际,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诱人的优惠活动,吸引着无数消费者的目光。在享受购物带来的乐趣和便利的同时,消费者也需要警惕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选择正规平台,防范交易风险 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平台、网店,注意区分自营和平台内经营者,关注公示的营业执照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阅览查看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由第三方跳转的购物链接,不要购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

提前拟定购物清单,按需理性消费 消费者切忌冲动消费,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不要因所谓“凑单”而忽略实际需求,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闲置和资金浪费。建议消费者拟定购物清单,根据需求购买,避免超出经济能力。

多比多看货比三家,警惕套路陷阱 消费者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谨防先涨价再打折、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侵权行为。下单前要了解清楚促销规则和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及卖家的评价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大量相似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的,请谨慎下单购买。

慎重直播购物,关注商品信息 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尤其要谨慎,直播时易制造“低价”“爆卖”氛围,消费者要对夸大宣传、虚高原价、低价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要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

保存消费凭证,及时依法维权 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周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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