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机关食堂菜品剩余情况将定期统计分析,食品浪费情况将定期监测,食品浪费行为将追溯取证。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近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关食堂在备餐时,应实施用餐人数餐前统计或测算,合理安排食品数量;应根据菜品质量和口味反馈结果,及时调整菜品。
制餐时,应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做好边角料再利用,推广一料多菜,不使用食品装饰菜品。食材清洗和解冻过程应注意控制用水量,避免长流水、大水量冲洗。应分批错时,合理规划出菜时间,推行大锅备菜、小锅续供。应使用节水、节电、节气等设备和灶具,鼓励建设全电厨房。同时,还宜制定食材损耗指标,做好制餐区厨余垃圾统计。
供餐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自选、自助等供餐方式。应根据不同时段的就餐人数分批供餐、按需补餐和调整餐线。非自助供餐方式应提供半份、小份的菜品及主食服务。其中,半份菜是正常提供菜品的1/2的量;小份菜是正常提供菜品的1/3的量。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餐具宜不同规格和容量,优先使用小尺寸餐具。
应在餐盘回收处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定期对浪费行为追溯取证;定期对菜品剩余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明确需要调整的菜品及原因;开展用餐满意度调查,建立菜品质量和口味反馈渠道。
食堂食品浪费情况将定期监测。征求意见稿提出,食堂应记录食品浪费系数,留存照片等资料;定期开展食堂反食品浪费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此外,反食品浪费还应纳入食堂工作人员考评,对造成食品浪费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估结果也应及时通报。表扬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造成严重食品浪费或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职工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