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10月9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六个方面推出20条措施,提升“老老人”服务保障水平。
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中,“老老人”是指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包括高龄失能失智和高龄自理老年人。同时,为确保养老服务工作重点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本市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也参照本政策执行。
关于加强“老老人”需求调查和兜底保障方面,建立“老老人”养老需求调查和分析机制,定期发布“老老人”服务统计数据和本市养老机构平均收费价格。以北京养老服务“一网一端一平台”为依托,利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服务和分析。优化“老老人”补贴津贴制度,推动补贴津贴向“老老人”中的重点群体服务聚焦。强化“老老人”兜底服务,聚焦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需求,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供给。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现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愿住尽住、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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