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规范推进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合理把握重点领域,对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照新机制规范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实施方案》按照特许经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实施流程共分为三个阶段。谋划生成阶段,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谋划生成符合要求的特许经营项目,报请同级政府授权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特许经营者选取阶段,项目实施机构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由发展改革部门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审核。审核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同级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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