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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不断绽放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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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不断绽放新光彩

 

历史和实践充分表明,越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就越能在更高层次礼敬中华文明、延续文化基因。只有持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我们才能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更好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全国现有历史文化名城142座、历史文化名镇312个、历史文化名村487个、中国传统村落8155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200多片,认定历史建筑6.72万处,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8月26日《人民日报》)

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蕴藏着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有力见证。要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精心守护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让其不断绽放新光彩。

坚持保护第一。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城乡建设中,要防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拆除,要把各时期重要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真实、完整地保护好,在留住百姓烟火气、保住历史风貌、延续乡愁情怀中展现人文关怀。要加强资源普查认定,把不同类型、不同历史时期、富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纳入保护名录,确保各时期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要稳妥开展修复修缮,加强对既有建筑改建、拆除管理,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等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坚持传承优先。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既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要坚持价值导向、传承优先。要发挥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注重民生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发挥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在城乡建设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要发挥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文明对话,生动、立体、全面地讲好中华文明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共同守护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

坚持活化利用。利用是最好的保护。管好用好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是推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内容。要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促进文化与产业、科技、产品、区域的融合,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要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培育新业态,创造新就业,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焕发新生。要坚持尊古而不复古、守正而不守旧,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改善传统村落居住条件和生活设施,强化文旅融合,守住乡土文化的根,让乡愁有“乡”可寻。

历史和实践充分表明,越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就越能在更高层次礼敬中华文明、延续文化基因。只有持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我们才能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更好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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