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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动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

 

本报讯(记者 任洁)8月20日,在总结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首批试点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启动第二批试点。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或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进行招生,重点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第二批试点高校名单包括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2所香港地区高校。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等接收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或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也可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

《通知》要求每省份推荐不少于5所省域内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试点高校要完善招录考核流程,切实遴选有志从教且适合从教的学生攻读,并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教育家精神引领,重视人工智能、交叉学科、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相关课程建设,注重教育与理工农医结合,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

各地要将中小学参与“国优计划”培养作为基础教育办学评价的重要因素,将中小学教师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纳入教师工作量,作为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内容,倾斜支持“国优计划”实践导师专业发展。

《通知》强调要畅通学生从教通道。“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各地要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国优计划”研究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各地探索试点高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各地通过到岗退费等方式吸引“国优计划”研究生从教,纳入公费师范生管理。鼓励内地在香港学习教师教育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留在香港任教,支持香港试点高校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免试认定并到内地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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