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的监管,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企业应转变用人观念,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接纳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劳动者,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以后找工作吗?”一段时间以来,不时有劳动者在社交平台发帖提问。这些劳动者多遭遇收入降低或劳动合同解除,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却又担心影响接下来的求职。一些劳动者是在与所在企业HR商议离职事宜时,被HR告知:“不要轻易申请劳动仲裁,会有记录,公司不录用有仲裁记录的人。”(8月19日《工人日报》)
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中,劳动仲裁制度的设立,旨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提供一个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当劳动者遭遇不公正待遇,如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纠纷等问题时,他们可以通过这一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这一行为却在某些企业的招聘过程中被视为“求职污点”,导致一些有过仲裁经历的劳动者在求职时遭受不公平待遇。这种现象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在用人观念上的偏见和误区。
申请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仲裁途径寻求公正解决是完全合法且正当的。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并非在挑战企业或社会的规则,而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将申请劳动仲裁视为“污点”,实际上是对劳动者维权行为的误解和歧视。
个别企业以劳动仲裁经历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是一种短视且不公平的做法。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而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建立这种关系的基础。如果一个企业仅仅因为劳动者有过维权行为就将其拒之门外,那么这样的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上恐怕也难以做到公正和合理。
将劳动仲裁经历作为求职的“绊脚石”,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也限制了企业的用人视野。一个有着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劳动者,仅仅因为一次维权经历就被贴上“不合适因素”的标签,这显然是对人才资源的浪费。企业应该更加注重劳动者的实际能力和工作表现,而非过分关注其过去的维权行为。
面对这一问题,有关方面应该共同努力,倡导公平公正的用人观念。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的监管,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企业应转变用人观念,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接纳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劳动者,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身也应坚定维权信心,不因担心求职受阻而放弃合法权益的维护。
此外,对于那些利用背景调查来筛选求职者的企业,也应该明确一点:背景调查的目的是核实求职者的履历和能力,而非挖掘其过去的维权历史。企业应该尊重每一位劳动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避免将维权行为作为评判一个人是否适合岗位的唯一标准。
申请劳动仲裁绝不是“求职污点”。相反,它体现了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坚持和维护。一个健康、公正的劳动力市场,应当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权,而不是将其视为“不合适因素”或负面标签。我们应该携手消除这种偏见和歧视,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