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意见》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这一目标,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作为促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积极构建科学化的退役军人事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员考核认定制度,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退役军人事务员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意见》指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现有编内外工作人员,以及拟通过招录程序安排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快推进以岗位使用为导向的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与人员聘用、岗位晋升、表彰奖励、薪酬待遇、津补贴等相挂钩的激励机制。(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