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艳)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结合实际,北京市出台《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美丽北京建设的时间表,分三个节点提出了美丽北京建设的目标。到2027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美丽北京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碳排放显著下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美丽北京率先基本建成。展望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美丽北京成为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保持全国省级最优水平,“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到2035年,碳中和取得明显进展,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美丽河湖基本建成,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 (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