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市外商投资领域将持续扩大开放
乐享亲子游学
北京市重点站区启动亲子志愿系列活动
北京市首批“全球服务伙伴”揭晓
夜游烟袋斜街 体验特色非遗
北京亦庄将加快布局合成生物新赛道
11项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修订发布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24年7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1项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修订发布

 

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发布11项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新标准的发布和推广实施,将为京津冀地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提供统一指导和基本遵循,让求职者、用人单位享受标准统一、质量更高的人力资源服务。

新标准分为《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两部分。其中《人力资源服务规范》涵盖高级人才寻访、测评、管理咨询3项高附加值业务,招聘、职业指导、培训、外包、劳务派遣5项传统业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1项公共服务。

相比2018年的原标准,新标准更加突出彰显数字化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增加了“数字化建设”章节,体现“数字化”对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体系的指引和要求;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中增加“先进技术”“数字化管理程度”等指标,定义“网络招聘会”“直播招聘”“360度反馈评价”等新服务模式,强化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应用,推动行业前沿化创新发展。

新标准统筹考虑京津冀三地及不同类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发展需要,通过求同存异做到适用可行。针对经营性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不同的功能定位,设置不同的引导标准,经营性服务机构侧重“市场化”“专业性”“经济效益”,公共服务机构侧重“基础性”“普惠性”“社会效益”。同时,充分考虑京津冀三地发展水平差异,既突出北京的引领、示范,又兼顾津冀两地实际,做到可及、可行。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