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54款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将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据了解,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重点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牌、型号,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检。本轮抽检发现54款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涉及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6个省市的19个品牌,分别是绿能10款,绿源6款,爱玛5款,五星钻豹、五星黑马各4款,新日、宝岛、金箭各3款,台铃、小牛、立马、邦德富士达、新本冈田各2款,绿佳、小鸟、钱江、帅品、途安鸽、五羊各1款。
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六项措施管控不合格产品,包括通报销售门店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并督促销售门店立即下架,严防流向市场;会同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将不合格车型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通报认证机构依法暂停、撤销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通报生产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其新款车型申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通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产品时,选择《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选择正规品牌授权门店产品;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的产品;选择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一致的产品;选择售后三包有保障的产品。此外,夏季天气炎热,注意避免在阳光下暴晒,避免高温情况下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蓄电池高温热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