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铎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预付式消费问题,《条例》明确要求经营者应做到“事中告知”义务,设立“书面合同”“按约履行”义务。只有依法而治才能让预付式消费行稳致远,要消除预付式消费的风险,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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