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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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业主查验管理办法
新房竣工验收前需由业主查验

 

本报讯 (记者 盛丽)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业主查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在住宅工程验收前加强分户验收并试行业主查验,将新房验收、交付纠纷问题前置并推动解决,进一步健全本市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针对新建住宅工程验收、交付之际频发业主集中投诉常见质量缺陷、货不对板等问题,《办法》首次针对性推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业主查验制度,引导业主有序参与验收关口把控,通过业主深度参与的共治模式,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强化施工质量过程精细化管控。

业主查验是指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购房业主,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购房合同等,对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质量、空间净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的查验活动。

《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提前不少于7日按约定方式通知业主组织查验。业主按照自愿原则,可本人或授权他人参与查验,总人数不超过3人。查验成果经查验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依据查验成果,建立问题台账。建设单位根据问题台账,组织工程参建方进行整改,对台账逐一销项。对业主在查验活动中提出与客观事实不符或超出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购房合同的诉求,经建设单位与业主协商又不能达成一致的,按购房合同约定争议解决途径处理。

《办法》注重新技术运用、违规行为查处,对现有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细化完善。明确细化分户验收分项、指标,主体结构分户验收涵盖混凝土、砌体等结构外观、尺寸偏差涉及的15项技术指标,住宅质量分户验收涵盖业主专用及相关公用部位涉及各分项,依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累计可达22个具体分项。质量分户验收可追溯。分户验收综合运用观感目测等方法手段,逐户、逐间进行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通过影像资料可追溯分户验收实施过程。引进独立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质量分户验收成果进行比对复核,强化关口把控。对分户验收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实行提级管理,由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上级负责人驻点督导;对违规行为进行信用处理,把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表现和其在招投标市场的竞争力有效结合,实现“两场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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