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将于今年4月15日起实施,这是本市首个铁路安全方面的地方立法。
《规定》面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复杂的现状,主要针对完善铁路沿线安全管理机制、明晰铁路沿线各方管理职责、严格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安全应急管理、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焰火,焚烧秸秆、垃圾等容易排放烟雾、粉尘、废气的物质。同时要求,修建桥梁、涵洞、道路等施工作业时,应征求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铁路运输企业应提前公示施工作业基本情况,并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保障施工安全。
为加强铁路沿线电力设施保护,《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禁止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和普通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米的范围内违法开展飞行活动。
此外,《规定》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建筑物及构筑物管理、铁路沿线周边的塑料薄膜及防尘网轻质飘浮物管理、铁路道口管理、铁路隧道安全管理、危险品场所管理等也明确了相应要求。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受到处罚,相关信息也将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用+执法”机制遏制违规违法及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