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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2年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3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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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2年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3万起

 

本报讯(记者 孙艳)同一车辆7次超标“带病上路”,相关责任人被处两万元罚款;企业持证却不按证排污,多项污染物同时超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不但罚钱还被拘留……昨天,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2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介绍,2022年,北京市共组织实施了大气、水、土壤、生态、固废、机动车以及生态空间保护等10方面58项综合执法重点任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3万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1.02亿元,实施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等案件298起。

此次通报了5例年度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顺义区某企业单位车辆同一辆车一年内连续7次排放超标,相关负责人被处罚的案件。

2022年10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顺义区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该单位车辆主要用于向北京市各商业网点运送货物。2021年这一年里,该单位车牌号为京MAW105的厢式货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受到7次罚款处罚。袁某负责车辆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二万元罚款。

此外,还有一起物业公司私设暗管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案件比较典型。

2022年3月,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4日期间,私自用水龙带连接塑料管将生活污水收集隔离池内污水排放至园区北侧树林土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十八万元罚款,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本案直接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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