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长禄)昨天,货车驾驶员赵某因在其车上安装“机关”改变号牌字母,被“请”进交通队,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赵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900元、行政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记24分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丰台交通支队巡逻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存在问题,民警对其当场拦截。经调查发现,违法驾驶员为逃避“电子眼”抓拍,用白色胶布将汽车号牌中的F变成了E,怕被交警现场检查,就用一根透明鱼线连接胶条并拉到驾驶室内,遇到检查时就可以及时将胶条扯掉,销毁证据。
因存在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机动车号牌不清晰等多项违法行为,货车驾驶人赵某被传唤到丰台交通支队卢沟桥大队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