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景山街道探索垃圾分类新举措
京冀联动开展重点湖库流域专项执法
解除青岛方向人员进京必要管控措施
市文物保护协会面向公众征集标识
香山公园人防主题展览面向游客开放
怀柔开启“送岗进村”系列招聘活动
本市11月将再发放950万张消费券
东城举办中老年市民计算机应用竞赛
怀柔医院二期扩建工程主体封顶
本市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20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出台档案便捷服务八条措施
涉及失业人员公共就业、存档人员退休服务等
 

本报讯 (记者 张晶)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局处长走流程”专项活动,梳理了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全市档案服务中的堵点,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八条措施完善便民利企档案服务,涉及失业人员公共就业、存档人员退休服务、便民档案服务等多个方面。

《通知》明确,即日起,与企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本市失业人员,可以将本人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服中心”)个人委托存档,公服中心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提供管理和服务,不需要再把档案从公服中心转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失业人员可以就近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公共就业服务,再也不用在区和街道(乡镇)之间来回奔波了。

《通知》强调了对退休人员的相关服务。明确了本市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个人委托存档,公服中心会根据档案记载,提前把退休需要注意的事项向办事群众说清楚、讲明白,让群众踏实存档。对于已经在公服中心存档的,工作人员还将在存档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段时间,提前提醒个人或单位、提前核实档案信息、提前告知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所需事项,为存档人员顺利办理退休手续、按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留足准备时间。

《通知》指出,目前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基本做到即时办结,制定了档案服务规范和操作指南,要求全市公服中心提供的服务规范统一,同一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办理。同时,《通知》引导公服中心更好运用大数据、信息共享等方式,提高服务便利度,减少群众提交材料、填写信息。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