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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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经营困难更应严格依法办事
APP条款频“变脸”违背契约精神
工会应当用好 “职工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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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经营困难更应严格依法办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显而易见,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而不同程度地采取减薪、裁员等手段,以降低成本渡难关。当此经济困难导致劳动关系变动较大之时,运用现行法律武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也是对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检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显而易见,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而不同程度地采取减薪、裁员等手段,以降低成本渡难关。为了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包括减免税费或给予补贴,对企业减薪或裁员加以引导或限制,这些显然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不过,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些政策中的某些内容,其实本来就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依据,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强调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或者把法律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细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各级工会组织也在积极行动,寻求办法。或参与企业有关方案的决策,提出自己的意见;或代表职工调解争议,为职工争取利益;或建言政府、立法机关通过政策、法规维护职工权益……这些同样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同时,强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依法维权,同样应该成为重要手段。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决定了它是维护职工权益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

其实,只要认真读一读相关的劳动法规就会发现,解决现实中的许多问题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既如此,就应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譬如,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那么,企业减薪、裁员这样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大事,当然在讨论和协商之列。又譬如,企业裁员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范畴,应该依法“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企业裁员的必备条件、裁员应予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优先留用和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类人员等等。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我们严格依法履行程序了,即使没有新的政策措施,劳动争议也会减少许多,至少会解决在讨论和协商阶段,解决在企业内部,而不致闹成争议、纠纷,以致成为社会问题,影响民生、稳定。换言之,有些问题本不属协商之列,依法办事就应该能够解决。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作为政府执法部门或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政府工作人员和工会工作者都应该熟悉相关的法律,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如有违反,当然可以依法力争;争取不成,当然可以依法诉讼。既然违法,当然不是协商问题了。事实上,有些劳动争议本来可以不发生或者少发生的。为什么发生了?为什么很集中?关键在于争议发生之前是不是严格依法办事了。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发生之初,解决在分散状态,解决在职工最需要的时候,才是最有效的工作。

当此经济困难导致劳动关系变动较大之时,运用现行法律武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也是对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检验。

□张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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