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文件将废止。本市户籍人员申请个人补缴将不再办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示大家,目前无需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公服中心)扎堆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6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先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的(个人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通道进行线上申请,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逾期未申请者不再受理。线上申请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供补缴申请材料,到档案所在区或户籍所在区公服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各区公服中心将按照线上申请成功的人员名单,审核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补缴养老保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