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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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微信立案”是多赢之举
教育培训市场亟待规范监管
给“驾驶陪练” 系好“法治安全带”
“滴滴打驴” 不能影响安全秩序
不要迷信
对年终奖既要淡看也要善用
幼儿过生日 攀比之风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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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驾驶陪练” 系好“法治安全带”

 

近日有福建厦门市民在微博上求助,希望有人陪练车技。结果一个求助帖,引来不少陪练广告。记者调查发现,现在民众对陪练的需求越来越多,提供陪练服务的个人或公司也越来越多。但仍无相应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规范——包括价格、服务内容、安全保障等都无标准,一旦出事,市民也较难维权。(12月25日《厦门日报》)

找陪练的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多年前考过驾照了,手生疏;另一种是刚考完驾照,不敢独自上路。很多人有了驾照,还要主动花钱找人陪练车技,反映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的增强,这是一件好事。而应运而生的陪练人或陪练企业则给“生手”提供了便利和帮助,也在客观上促进了驾驶培训服务竞争的多元化。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空白,陪练市场一直处于自发生长状态,存在着不少漏洞和问题,令人担忧。

陪练是个技术活,陪练者需要具备驾照和相应的资质,需要具备过硬的驾驶技术和娴熟的陪练技巧,且熟悉交规,文明驾驶的意识较强。绝不是多开了几年车的所谓“老司机”就可以当专业陪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广义地说,驾驶陪练属于驾驶培训的范畴。公安交管部门可以从这一规定出发,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针对机动车驾驶学习、驾考的内容、程序、条件所作的规定,参照驾校培训的规范、标准,明确社会陪练的资质、车辆、安全设施等条件要求,明确陪练的收费标准和质量标准,明确操作规范、服务流程,明确陪练责任和安全措施,明确陪练的时间、区域范围等。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陪练登记或备案系统,加强对陪练企业或个人的监管指导。这样,就给“驾驶陪练”系上了“法治安全带”,就能让“驾驶陪练”驶入“正轨”。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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