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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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人为破坏共享单车”法律要给力
遏制网络诈骗 要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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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人为破坏共享单车”法律要给力

 

随着共享单车这种便捷的出行方式涉及的人群越来越大,各种问题也都渐渐浮出水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共享单车频遭破坏,用户们经常身处“有车不能骑”的困境。在共享单车遭受的众多“磨难”之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车轮损坏,小到车胎没气,大到轮毂变形,更有甚者,车轮被直接卸去,内胎被“开膛破腹”,车身如废铁一般躺在路边。客服称“损坏的主要原因是人为破坏”。(3月6日《北京青年报》)

从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的情况非常严重,有些是明显被下了“毒手”,就是破坏单车的使用功能,让人无法骑行。可见,此种人为破坏行为,乃是基于个人私利出发,不仅仅是社会道德问题,已然触犯相关法律,需要依法予以处罚。

共享单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征,其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有效组成部分,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方式,亦解决了单车丢失和日常维护的后顾之忧,从而促进市民逐步放弃私人单车,改为骑行共享单车。但是,人为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不仅令市民“有车不能骑”,亦破坏了企业财产,损害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针对共享单车出现的各种问题,部分城市管理者开始探索治理方案,深圳、上海等地发布了管理草案。近日,成都率先通过共享单车试行意见,明确人为破坏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处罚,构成犯罪的则追究其刑事责任。部分城市也对人为破坏共享单车采取打击整治行动,已经有违法者遭到处罚,甚至被判拘役。

可见,要想遏制人为破坏共享单车行为,就要依靠法律给力,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形成震慑力,从而降低破坏率。同时,鼓励企业和市民积极提供线索,锁定违法者,以便于执法。□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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