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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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违法“软肋” 公司多赔8倍
单位只签试用期合同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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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兢业业工作11年 却被通知立马走人
抓住违法“软肋” 公司多赔8倍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对自身应不应该使用劳务派遣工、给予其员工的待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最清楚的。但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如果面对的是不懂法律的员工,它会继续展示强势的一面,摆出一副满不在乎、让员工“想咋办就咋办”的架势。

老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于无奈之中寻求法律援助的。今年9月,他在致诚公益律师武婕帮助下,抓住公司的软肋,在打官司前通过调解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此举,既打消了该公司企图通过法律程序拖延1至2年、将家在外地的老胡“拖”走的想法,又迫使公司将经济补偿金额从1000元抬高到了8000元。

当了11年投递员 突然被通知走人

老胡来自河北,今年52岁。11年前,即2005年9月的一天,老胡来到北京,在一家报纸发行公司当了一名投递员。

从入职第一天起,老胡每天早出晚归,穿梭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中,让市民们每天一起床就能阅读到当天最新的资讯和故事。

因为勤奋且经验丰富,公司安排老胡在最复杂的街道和胡同里投递报纸。说起有些胡同的复杂状况,老胡的同事小秋说,那里是投递员们的“噩梦”。

由于老胡同的门牌号不清晰、路线错综复杂,不熟悉地形的投递员常常在里边绕来绕去,就是找不到目的地,根本不能将报纸准时送达。而老胡十分热爱投递工作,他能背下几十条街道里的每一家门牌号和户主姓名。彼此熟识了,老街坊们也非常喜欢他,每次从他手中接过报纸时,都会调侃几句。为此,街坊们还送给他一个绰号:“自行车侠”。

天天顶风冒雨、奔波劳累,可老胡心里很知足。他曾幻想:“再干几年,就可以回到老家养老了。拿着北京的退休工资,享受着老家的低物价,那才是真正的舒服、惬意。”

但没想到的是,就在1个月前,老胡突然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的电话。主管告诉他,因为报纸行业现在不景气,需要裁减投递员。因为老胡岁数大,被公司列为优先辞退的对象。

公司让老胡干完这个月就走人,而且只给他1000元作为补偿。

从未签劳动合同

竟然变成派遣工

老胡撂下电话,立即返回公司问个究竟。

公司经理不见他,主管传出话来说:这是公司的统一决定,没有商量余地。大家都一样,你就不要搞特殊了!

老胡还想再说几句,主管以没时间打发他走了。碰了一鼻子“灰”,走投无路的他,以违法辞退员工为由,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公司。

劳动监察大队通过调查,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用工和违法辞退员工的问题,还告诉他,在公司看到了他签字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没签,我还能不知道?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找过我,要与我签劳动合同。”老胡说,经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协调,他终于在公司“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劳动合同。

当拿到劳动合同时,老胡傻眼了。

“合同上的用工单位,根本不是报纸发行公司,而是一家从没听说过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名字,且只签订了3年。”老胡说,干了这么多年,竟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给谁干的?

忌恨员工举报

老板欲拒补偿

对于老胡来说,还有更坏的消息在等着他。

还没等老胡说他的劳动合同不合法、公司应当向他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就告知他:因为他去了劳动监察大队,老板很生气,明确表示针对他的问题决不协商解决,他愿意去哪儿闹就去哪儿。

老板还说,即便打官司判决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单位也要通过法律程序把仲裁和诉讼拖到2年以上,绝不让他简简单单地把钱拿到手。

而此时,老胡已经买了下个月的火车票。离家这么多年的他,现在也想赶紧拿到补偿回家去。但是,公司如果真的这么办,让他没完没了地往返在北京、河北之间打官司,他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公益律师助维权

公司认赔8000元

经朋友介绍,老胡来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接待老胡的武婕律师了解案情后,询问了他的要求和期待。老胡表示,这么多年没有回家,现在就想拿些补偿赶紧回家。至于补偿的数额,他也不清楚能拿到多少。

“公司原来说给1000元,现在又不给了。您看,能要多少是多少。”老胡说,要是为这些钱打官司,恐怕连来往的吃住交通费用都不够。

武律师看到老胡的劳动合同后,通过调查,发现老胡的社会保险缴纳主体和银行工资支付主体也是劳务派遣公司。因此,老胡想确认与报纸发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有很大风险。

“公司说的没错,如果打官司,无论被告是报纸发行公司,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他们都可以将法律程序拖延1至2年。”武律师说,在旷日持久的仲裁或诉讼中,很多劳动者尤其是外地劳动者都放弃了,老胡为了这1000元钱也可能放弃。

武律师认为,这场纠纷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不是通过传统的司法途径解决,而是经过协商快速解决。但协商是双方的事,一方不同意就不行。老胡已经与公司闹翻了,贸然找公司肯定不行。要想协商,必须抓住公司的软肋。

武律师认为,该公司存在非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现象、老胡的劳动合同存在伪造等嫌疑。此外,老胡的同事都是这种情况,一旦戳穿真相,该公司将会受到严重的行政处罚,以及在群体诉讼中败诉的风险。如果公司败诉,公司就可能破产倒闭了。这是公司承受不起的,也是老板最不愿意看到的。

“抓住公司的弱点,就有希望通过协商解决老胡的问题。”武律师说,与老胡确认协商方案后,其多次与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进行沟通:一方面,从情理上回顾了老胡多年的优良工作表现,分析公司此次处理与老胡纠纷过程中的不理智性。另一方面,从法律上分析了单位的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以及诉讼成本的考量。由此,力劝公司回归到理性上,良好处理此次纠纷。

该主管接受律师的意见,愿意正确处理纠纷,但告知律师:公司老板始终不能接受老胡向劳动监察等部门举报公司这件事,认为老胡的行为就是明摆着跟公司对着干,公司不能退缩。否则,老胡会成为其他被裁员工的模版,给公司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同时,老板想以老胡作为范例,向其他员工释放公司强硬的信号,让其他员工自愿接受公司的任何条件。

为了能最终说服老板、转变其既不合法也不理智的想法,武律师带着老胡到公司当面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律师表明其将为老胡维权到底、绝不退缩的决心,并以此作为对公司强硬态度的回应。同时,向公司阐明国家关于农名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果公司一意孤行,只会让事情更加复杂,且不可能达到老板的目的。

武律师认为公司老板没有摆正心态、不了解劳动保护领域的变化和发展走势,没有认识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希望该公司妥善处理此次劳资纠纷,不要因一时的情绪影响公司的长久发展。

最终,公司同意协商解决,并给予老胡经济补偿金8000元。这个结果,远远超过老胡的预期。老胡高兴地说:“我不仅离职当月拿到了钱,就连10年前公司扣交的押金钱也一并拿了回来。”

□本报记者 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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